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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怪癖,我想泰半只能歸咎於個人習慣
對於自我的要求比其他人要高、或標準不同,也可以說是龜毛啦!

我,新一的怪癖,如下:

01.愛聞木頭、或摸、或啃,對於某些東西的質感有莫名的好奇心。
    無論是平滑或是表面粗糙,溫度冷、熱、燙,
    公共藝術的立體雕塑到底是青銅還是玻璃纖維我都會忍不住想要摸一把。
    曾經咬過粉筆,還有玻璃杯。
    因為小時後聽到大野狼與 7 隻小羊的童話故事,
    其中有一個版本的大野狼為了要佯裝是羊媽媽溫柔的講話聲,吞食了粉筆?!
    說實在的,到底是不是真的有版本這樣寫我也忘了,但就是忍不住好奇心。
    咬起來的口感就像是在咬方糖那樣,不過比方糖硬,粉末也比方糖細,
    也許說薄荷腦比較接近一點。
    噗!我也有咬過薄荷腦,不過是阿罵要我咬的,說是可以治病之類的。
    粉筆吃起來的味道很像是經過工地的時候,
    瞬間刮起一陣風,捲起工地裡的塵土,吸進口鼻的感覺。
    我也喜歡聞汽油味,不過長大後,阿母說聞多了對身體不好,就比較少聞了。
    玻璃杯,純屬意外,杯子很薄,我猜想口感應該跟咬冰塊一樣吧!
    其實我沒有預料到我會把杯子咬破的,我下次不敢了。~>_<~

02.把臉埋在衣服堆裡、或毛巾裡嗚嗚叫。
    尤其是曬過大太陽的衣服、毛巾,怎能放過。
    理由是因為覺得有被秀秀(疼惜)的感覺。

03.喜歡舊東西(嚴格來說,這應該不能算是怪癖!)
    我不喜歡買當季的CD,意指該歌手今年推出的新專輯
    也許我也喜歡新專輯的歌,但我卻跑去買他上一張CD,感覺比較經得起考驗的怪心態?!

04.習慣在用餐完畢齜牙列嘴請人幫我看有沒有菜屑卡在齒縫。
    苦主通常是我妹。
    因為我認為整齊清潔很重要。

05.暫時想不到。

另外,我想我同意 amarylliss。艾瑪[隨處走走] 的說法,這是一個提供大家練習『引用』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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