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說的吵架到最後,
好像要來個結局,
我也贊同。

但是吵架至少要兩個人以上才吵的起來,
如果只是自己生悶氣,
對方根本不曉得發生了什麼情形,
這樣的吵架我認為太沒有效率,
不管最後合好還是切,
都變成懸案。

所以,關於對方如果不曉得已經進入吵架狀況這一點,
我絕對會讓對方知道。

我的用意不是因為我難過,
所以我也要讓你不好過。
 
沒有人喜歡吵架,
只是,當ㄧ再溝通已經解決不了問題時,
情緒上來還是要發發火的。

為什麼一再溝通卻一直溝不通,
我想除了因為ㄧ開始姑息或者退讓,
到後來被忽略.....
吵架總是有理由。

想起有一次生 YC 的氣,
我氣到不想再看到他,
俗辣的一直躲他而不是像惡霸一樣要他看到我要閃遠一點,
後來我忍不住跑去跟他說,
你知道我為什麼生氣嗎?

他覺得我很好玩,
說起來也蠻感謝他這樣包容,
聽完人家說,『欸,你知道我在不爽你什麼嗎?』都沒有翻臉,
看來,他的容忍度還蠻好的。

吵架歸吵架,
但朋友還是要繼續下去啊,
像我跟 Mei 還有 Yu,
上學或者放學總會走在一起,
既使在學校、補習班吵架了,
臉臭臭的也還是要走在一起。
就算吵架我也不會放妳一個人自己走。

也有人因為我說話太直,
被我罵還一直跟我賠不是,
後來,就沒有後來了,
像這種朋友就是罵不得,
說穿了就翻臉,
有時候我會回想為什麼當初要這樣說咧,
但話都已經說了,
說再多後悔都沒用,
然後我又拉不下臉來說,
拍寫啦,
我生完氣很容易就忘了,
只是一時氣話咩,
如果你真的不理我,
那就這樣了吧!

是我終結了你,
你可以停止對我的所有聯繫。

也許我被你歸類為濫朋友,
那也恭喜你終於把我 cancel 了。

不管到最後合好還是切,
有個答案總比懸案好,
這樣,也算是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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